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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5/2022-0231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7-26
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 永交法制〔2022〕2号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7-26           来源: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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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交法制〔20222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317     

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2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党委)每年应专题研究法制工作4次以上,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全过程及各环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年度述法工作。

二、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推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一)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优化综合执法体系,抓好综合执法改革协作机制落地。加大对县市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发展机构的职责分工和联系协调工作机制的指导力度,督促县市区执法人员划转补充到位、执法新机制建立运行到位。组织实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配发。研究制定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标准体系。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二)巩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化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三)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分级组织执法队伍培训,持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工作,推动基层执法信息化示范应用,形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加强公路水上“三乱”治理。

(四)继续推进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后续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修改情况,及时清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从源头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推进行业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放管服”等改革要求,做好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等其他部门做好涉及交通运输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

(二)持续加强和改进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等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有关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

(三)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文书及相关材料的管理,切实提升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

(四)抓好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落地实施工作。加快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首违(轻微)免罚清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执法文书(2021年版)落地实施。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方案,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业法规等宣贯工作。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必训内容。继续办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统筹开展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落实基层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确保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深化推进。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3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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