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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25/2022-0218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2-05-18
名称: 摸排违章建筑行为1289条!湖南向公路沿线顽疾“开刀”
文号 :    
摸排违章建筑行为1289条!湖南向公路沿线顽疾“开刀”
2022-05-18           来源: 湖南交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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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一直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难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长沙望城“4?29”事故惨痛教训,近日,省交通运输厅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整治的通知》(简称《通知》),结合推进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整治工作。


一、开展排查摸底回头看,全面核实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情况


截至5月9日,各市州利用路域环境整治系统共计采集并审核通过涉嫌违法行为6833条,其中违章建筑物构筑物1289条。经分析,大部分市州仍不同程度存在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排查不全、不准等问题。


为全面精准掌握全省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情况,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单位务必按照通知和全省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立即行动,进一步进行立体式、全方位、无盲区全面排查摸底。同时完善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档案,进一步加强路政、路产、养护日常巡查,实行问题整改清单销号管理,动态清零。


二、全力抓好整治,分类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牵头抓好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建设施的整治。


一是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拆除。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的,一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二是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后违法新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商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对已办理合法手续的,要抄送相关部门,并报本级政府完善联审联批机制。


三、加强宣传和汇报,取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路政宣传月”活动要求,加强保护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动员公路沿线居民、工厂、企业等共同参与保护、爱护公路行动。同时,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向市州、县市区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和人员保障,形成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了解更多:

什么是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呢?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三条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十四条 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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